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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系统的重新构建及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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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般财务主体不具有财务治理主体地位这是传统的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系统构建中存在的主要缺陷。重新构建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系统,核心问题是如何促使各财务主体对自己的财务行为后果承担经济责任,这要求按照财权统一和权责利对应的原则配置各财务主体的财务权力。而财务治理系统的有效运作。需要在公司内部建立和实施财务预算控制机制。 关键词:财务治理;系统;效率;机制 公司财务治理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司内部所有财务主体的积极财务治理行为。在构造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系统时,应根据不同层级的财务主体在公司财务治理中的地位,赋予其适当的财务决策、执行与监督权力,界定其对自己的财务行为应承担的财务责任和应享有的财务利益范围,这样才有可能对各财务主体的财务治理行为形成有效激励与约束,促使其自觉地将自己的财务行为后果作内部化处理,从而促进公司整体财务治理目标的实现。与此同时,为使所构建的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系统顺利运行并发挥功能,在公司内部还需要建立能有效整合财务治理系统各组成要素,可以灵活地对各财务治理主体的财务治理目标和治理行为进行协调与控制的财务治理系统运作机制。 一、传统的公司内部财务治理系统在构建上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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