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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公开的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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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人都不可能获得全部的信息,不存在所谓的“完全市场”。正是由于财务信息的不对称,才使得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暗箱”操作、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有机可乘。建立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建全财务公开的法律约束,规范财务行为,重塑职业道德,有利于市场主体在“阳光”照耀下茁壮成长。 关键词:市场经济 财务公开 不完全市场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是不完全市场 继“安然事件”之后,2002年美国大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丑闻接连曝光,在美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震动了美国政府,引起了美国资本市场的巨大恐慌,并进一步牵连和影响到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财务会计欺诈成为美国继“9.11”之后的“经济风暴”。而在中国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中影响较大当属银广夏公司。银广夏从2000年底到2001年初,利用伪造虚假会计凭证等手段,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并经深圳中天勤会计事务所审计后,向社会发布虚假净利润4.18亿元。直接造成投资者损失达68.63亿元。 一系列财务欺诈案件引发人们反思:是上市公司的责任还是注册会计师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是不是盈利性组织?一向被认为市场经济制度比较完善的美国为何也丑闻不断。笔者认为,既有上市公司蓄意造假、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欠缺的问题,也存在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财务公开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由于每个人所处的环境、社会地位、人际关系、职业分工等的不同,其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方式有较大的差别。我们所处的资本市场是不完全的,在资本市场上,每个人获取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间是不对等的。根据不对称信息理论,经管人员极有可能通过财务手段,来传递某些有关企业赢利能力和风险的信号。或者,干脆采取不公开或尽量少公开财务信息的手段隐瞒事实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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