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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中自创商誉与中方利润流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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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我国的合资企业中发生的外商增资扩股事件,在排除外商运用转移价格等手段恶意制造增资的因素外,这种现象应该属于一种正常的资本经营行为,从资本追求利润的天性来说是无可厚非的。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如现行会计核算体系对企业自创商誉的规定,就会造成我方利润在外商增资扩股后发生严重流失。但对于此规定在我方利润流失过程中究竟是如何发生作用的具体论述却所见不多。 一、自创商誉及其内容、特性 1.自创商誉 在会计核算中商誉被分为企业外购商誉和企业自创商誉。由于本文所举案例不涉及企业外购商誉,因此只对自创商誉进行分析。自创商誉在美国被称为Internally developed goodwill,它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不需要一次性支付任何款项给某人的,使企业获得未来超额利润的无形经济资源。自创商誉属于企业无形资产范畴,并且是无形资产中最无形的资产。 2.自创商誉的内容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60年代发表的第10号会计研究论文集(RSNO.10)将商誉的构成内容总结为15个方面:(1)优秀的管理队伍(2)出众的销售经理或组织(3)竞争对手管理体制上的弱点(4)有效的广告(5)秘密制造工艺(6)良好的劳资关系(7)卓越的信用等级(8)高瞻远瞩的人员培训计划(9)通过向慈善活动捐款或派员工参与公益活动而建立的崇高社会威望(10)竞争对手经营的不景气(11)与另一家公司的良好关系(12)战略性的地理位置(13)才能或资源的发现(14)有利的税收条件(15)与政府的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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