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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房地产成交价格与房地产估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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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最基本的三种方法分别为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比较法,作为三大方法之一的市场比较法的理论基础伪替代理论。市场比较法评估房地产价值的基础是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但房地产评估价格并不是对实际成交价格的简单的归纳、整理、修工,两者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表现上均有一定的差异。本文重点对两者的差异进行分析。 一、房地产成交价格的特点 1、从宏观分析,房地产成交价格受市场状况的影响。 房地产成交价格受市场状况等因素影响,在不同时期相同的房地产价格差异较大。例如宁波市某高档商住楼,1994年、1995年平均售价在5000元/平方米,而到1997年、1998年平均售价仅为4000元/平方米,这主要是由于同类房地产开发量猛增的原因。又如最近开始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对于类似房地产价格就可能造成较大的影响。 2、从微观分析,房地产成交价格具有离散性、随机性、不确定性的特点。 依据经济学原理,相同的商品具有相同的价格。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房地产实际成交价格并非如此,相间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格并非完全一致,这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开发商不断调整房地产出售价格以适应市场需求或达到一定的目的,只要能满足开发商的预期目的,开发前就可以出售房地产;从购买者的角度出发,只要能满足购买人的要求,在其允许的经济条件下,购房人就可以购买。因此,由于开发商的预期目的、预期的收益率、购房人的经济条件、购房人的偏好等情况的不同,就引起同样房地产实际成交价格的差异。造成房地产实际成交价格差异的因素。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房地产成交价格受成交量的影响和一般商品类似,一次性购买的房地产数量越大,价格一般越低,零散出售一般价格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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