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强化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监管的对策措施
|
| |
当前,全国各地不少地区财政及有关主管部门相继建立了会计结算中心,对其所属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进行财务统管。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对于规范部门单位财经秩序,增强单位财务收支的计划性、合规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实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各部门单位财务进入会计中心核算后,是不是万事大吉,十全十美,什么违纪违规问题就不再发生呢?是不是就可以放松财务监管,无需审计监督呢?笔者认为,在部门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更要及时思考财务监管新方式、新内容,研究新对策、新措施。为此,必须坚持六加强六防止,即: 一、加强对部门单位收入完整性、合规性的检查监督,防止收入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和三乱行为的发生。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不能单纯以单位报账员报多少收入就核算反映多少收入,必须注重及时对收入完整性、合规性的检查监督。一是要通过对部门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票据、收费许可证的检查,看是否存有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行为。二是要通过对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模的检查,如学校的学生数,结合收费标准,计算部门单位收入是否收齐收足,是否被截留挪用,是否私存私放设置小金库.三是通过对部门单位资产的检查,看有否存在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非转经收入有否全部入会计中心大账核算。四是通过对部门单位有关对外投资、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支出审查分析,看有否存在搞第三产业创收、或投资收益、或技术设备转让费,检查这些收入是否及时足额收取,并且缴入会计中心核算。五是通过对部门单位所履行的职能检查,看有否取得相应的服务费收入、劳务报酬或手续、业务费收入,审查这些收入有否被直接坐收坐支或直接设置账外账。六是通过对部门单位之间收费收据或结算票据的检查,看有否存在收入不入账行为。七是通过对部门单位到会计中心领取备用金和使用情况检查,看有否存在账外机动资金收入问题。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