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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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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依法治县进程的深入,尤其是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力度的加大,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一些部门和单位在这种较紧的氛围下,仍然钻到了管理的空子,并酿出重大的经济违纪违法问题,如某县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局长贪污挪用179万元的大案,某县教育局私设巨额“小金库”和财务开支十分混乱的大案等。这说明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还是存在一些“软肋”和薄弱环节。本人认为,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健全机制是前提,规范财务分配行为是关键,严格监控和打击是保障,并由此而衍生出以下几点思考: 一、建立健全科学的高效的健康的财务管理机制 各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宏观调控和监督、总揽财务但不主管财务的理财机制,正科级单位党政一把手一律不得亲自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查,对仍然主管财务的单位一把手要限期纠正。同时各单位必须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完善单位会计机构和人员配置。会计、出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明确分工和职责。会计主管、会计和出纳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要根据规定实行严格的财会岗位任职回避制度,单位党政一把手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一律不得在本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和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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