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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授权经营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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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营集团公司是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由众多企业法人共同组成的联合体,集团公司作为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者和国有资本的产权代表,直接负责组织、领导、监管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的管理和控制并不排斥子公司的独立核算,而是在统一的有机体内充分体现于公司的法人地位,使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一定权限内对自己的生产、销售、投资、分配等享有法定的经营权。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可从以下几方面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加以控制。 一、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为了维护资产的完整和安全,保证经济信息的真实可靠,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该体系必须充分发挥集团母公司财务调控功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并能有效控制母公司及子公司风险。 (一)建立集团内部的重大经济决策控制制度,规范子公司行为 1.资本运营制度。如投资、筹资。对外经济担保、签订经济合同等。资本运营管理影响集团公司的发展方向,母公司应集权管理,但要给予子公司适当的分权,即母公司可赋予子公司一定限额的管理权,超过权限范围,一律由母公司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母公司应建立健全子公司对外投资及筹资的立项、审批、控制、检查制度,并重视跟踪管理,规范子公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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