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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目前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几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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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主要表现有:过分的在职消费、信息披露不规范、短期行为、过度投资、滥发工资奖金及福利、转移国有资产等。据称,我国光公款吃喝一年估计就可达4000亿元,两年就可以吃出一个“三峡工程”来,而这些“三峡工程”主要都是从国有企业吃出去的,内部人控制问题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而这些内部人控制,无疑将对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即国家的利益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针对这一现状,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以加强对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国有企业监督的尝试 1.会计委派制。会计委派制,是政府部门或产权部门以所有者的身份,委派会计人员代表其监督国有单位或集体企业资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情况的一种制度。九十年代初,会计委派制的试点首先在江苏苏州开展起来。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在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也可以试行会计委派制”。此后,试点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会计委派制的具体作法有两种:一是将会计人员从各部门、企业独立出来,变成国家专业管理干部,由财政部门(或成立会计局)直接委派,各会计人员为国家派驻各单位的代表;二是成立会计人员管理中心(如会计管理委员会),需要会计人员的单位一律去会计人员管理中心聘任使用。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都使会计人员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脱钩,处于一种超然独立的地位,避免了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人员施加影响,从而有利于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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