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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征管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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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严格依法治税,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税收秩序的好转与否,只有从税务系统内部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查找漏洞,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从严治队,才能从根本上达到治本的目的。税收秩序混乱,环境不理想,是管理问题,矛盾和根源全在税务系统内部管理上。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败诉率直线上升,这也是乱的结果吧。一贯的表功方式就是税收超收了多少、增长了多少,这说明税收征管的不力和落后的现状还很严重。近几年,地方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由此也产生了“征收任务与实际税源不匹配”、“企业户数与征收管理不匹配”的突出问题,征收任务远远低于实际税源。 税收每年以20%多的增长速度递增,这恐怕也是很保守的。“比如:一个地区某个年度的实际税收有200亿元,征收任务却是100亿元,年终完成128亿元,比上年增长21%。如果脱离实际税源,从表面上看既超收又增长,成绩可喜可贺,但从实际上看,税收征管与应收尽收、依法治税目标之间的距离相当大,税收征管一团糟,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经济增长缓慢,税收成为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难道说这就是成绩吗?难道就是这样来体现税收是立国之本的吗?社会主义社会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但是,有多少是依法取之于民的?又有多少是真正用之于民的呢?与其一团糟,不如减免税,在特定范围内加大减税免税力度,特别是要加大对个体经济的税收优惠力度。否则不仅纳税人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而且人民的利益又如何能得到保障呢?这样不仅不会影响原有征收任务,反而会促进税务机关强化征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造福于人民。近几年,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投资、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西部开发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应对经济形势变化都起了积极的作用。这样不仅有利于创造出一个较好的税收环境和一个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而且拉动了地方经济的增长,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较大程度地得到妥善解决,有效地推动地方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这种利国利民、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事情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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