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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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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适应新经济形势的税制改革已被提上日程,诸如生产性增值税转为消费性增值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分项的个人所得税改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的改革也正在议定之中。 早在1994年开征消费税时,为适应当时税改形势需要,消费税在选择征税品目方面就有所保留。这样,随着经济发展,消费税不可避免地显示出一些与经济不相适应的地方,不仅开征品目少,且征税的许多产品是夕阳产业,税收增量较小,不利于税收收入持续发展。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消费结构以及人们消费观念的变化,一些产品在逐步淘汰,新兴行业不断出现,而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长期未能根据客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作相应的调整,导致税源老化。此外,随着即将加入WTO,中国的消费税与国外特别消费税的差异日益体现在产品价格当中,从而影响着国内的消费品生产和国际贸易的发展,利用这种差异进行避税或逃税,也可能是厂商的选择。因此,现行消费税的改革势在必行 。 笔者认为,消费税改革的总体思路应该是:在目前主体税种不变的情况下,重在调整税目和税率,加强征管。在这个思路引导下,应该按照以下几个原则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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