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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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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原则和任务,这对完善我国税收体系和制度,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分步实施税制改革的紧迫性 目前提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税收制度,这主要是由两个方面原因决定的:一是形势变化的需要。1994年的税制改革到今年已经10年了,这期间国内外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有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第一,我国经济由当时的投资膨胀、需求过旺的卖方市场,转变为1998年以来的需求不足、通货紧缩的买方市场。看来,买方市场应是市场经济的常态,因此,现行税制中抑制投资和需求的规定应当改变。第二,2002年我国加入了WTO,这就要求我们遵守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和“公平竞争”等“游戏规则”,而目前我国中外企业之间、不同所有制经济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税制不统一,影响公平税负和平等竞争的实现。第三,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展,出现了新一轮世界性减税浪潮。二是1994年税制改革时提出的一些任务尚未完成,如中外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的合并,开征遗产税、证券交易税,统一房地产税,完善地方税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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