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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创新税收服务体系的认识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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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巩固和完善,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加强以及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所具有的新特点、新趋势,这些都要求我们税务部门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以优化服务为切入点,构建现代化的税收服务体系,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可靠的服务,及时解决纳税人在税收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税收环境。 一、更新服务理念 ,增强服务意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好税收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必须树立一个全面、正确、适应时代要求的税收服务理念。这个理念的核心就是一切要从纳税人的角度考虑问题,牢固树立税收服务观,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要求,把纳税服务作为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部分去落实,实现管理理念的由“监督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的转变。正确的税收服务理念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尊重纳税人的权利。权利义务对等是一种最基本的法律关系,纳税人依法履行了纳税义务,就应得到“享受”服务的权利。在税收征管中不能只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要更多地尊重纳税人的权利,纳税人对服务的满意度将成为衡量税务机关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纳税人提供纳税人的权利得到越好的保障,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也会越高。二是遵循便利和节省的原则,减轻征纳成本。要强化成本效益观念,防止搞一刀切,既强调统一,又不能强求,要从效果出发,使征纳双方都达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纳税人对不合理的、太大的纳税成本的抵触心态远大于正常税款的支付。纳税成本不仅包括办理纳税事宜的费用和时间耗费,也包括税务管理给纳税人带来的心理影响,税收征管中应努力做到减轻征纳双方的成本。三是服务与管理并重,寓服务于管理。要打破管理与被管理的旧观念,树立服务与被服务的新理念,寓服务于管理,减少征纳双方的矛盾,逐渐形成良性互动的征纳关系。四是科技兴税,以人为本。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粗放型税收征管方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必须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点,运用现代科技提升税收征管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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