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 |
一、普通发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国税机关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相对到位,对普通发票管理却不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应开具而不开具,逃避纳税义务,不法经营者,采取“大头小尾”、超额虚开发票、违法开具白条收据等手段违法开具发票,更有甚者,一些纳税人买假用假,套购倒卖发票,造成税收的大量流失和管理难度加大。这不仅严重违反发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更影响了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税基。 二是超范围使用发票。一些无法列支的招待等消费费用,转开成原辅材料发票入帐,商业零售业普遍存在按消费者的要求开具发票的现象,建安工程中的预制构件和铝合金门窗及玻璃幕墙货物销售行为,隐藏在工程总收入中统一结算,开具地税部门的建筑安装业发票。 三是不按规定取得发票。因为社会税收意识的淡薄,而在不经意间放弃了自己的应有权益。如消费者自己不需报帐而放弃索取发票的权利,这在商业、家装业、餐饮服务业中尤为突出,以售货清单、保修卡、提货单代替发票。 四是部门收据代替发票。根据税法规定,凡应缴税的事业收费及一些不经常发生纳税义务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应接规定使用发票,但这些单位出于小团体利益而拒绝使用发票,用事业收据或者直接使用白条收取款项,严重削弱了发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有效凭据地位。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