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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增强汲取能力的重点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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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一项改革的成败,有三条标准 一是设定的目标是什么。二是改革的代价。三要看是否建立起一个稳定的制度。以这些标准来看,分税制改革是非常成功的一项改革。两个比重明显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93年的11.2%,提高到了18.5%,扭转了1993年以前多年的持续下降趋势。地方财政的支出对中央支付的依赖度越来越大。在设定的目标实现的同时,代价非常小,没有引起社会太大的动荡。更重要的是,分税制改革建立了一套稳定的制度。1993年改革以前,中央不断修改“游戏规则”,没有一个真正按照规则制定的制度。分税制以后,“游戏规则”更加全面、清晰、透明,减少了讨价还价现象。 但分税制改革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单就汲取能力来讲,财政总收入占GDP的比重仍然过低,中央财政收支占财政总收支的比重依然过低,财政赤字也比较大,中央财政对债务的依赖偏高。中国政府的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现在是20%以下。即使不和发达国家比,如果从中央政府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看,中国是相当低的。在发展中国家,一般中央政府的财政支出都占GDP的25%左右,世界平均水平都超过25%,而我们中央政府占GDP比重还不到10%。财政赤字的规模越来越大,到2002年已经达到三干亿,超过三千亿这样的规模,占GnP的比重是逐步扩大,到2002年已经将近是3%。中央财政对债务“依存度”以前还比较低,实际上自从1993年以后上升了。所以两个比重还是依然偏低。汲取能力不强带来一些比较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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