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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改内幕和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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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总要植根于一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并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而做相应调整。在1993年设计并于次年开始实施的中国现行税制,至今已经有了10年的历史。这10年来,虽然免不了修修补补,但基本的格局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对比之下,中国经济社会环境所发生的变化绝对可以用“巨大”来形容。诸如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通货膨胀为通货紧缩所替代、税收征收水平大大提升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等。由此,在今天的中国,税收制度同其赖以依存的经济社会环境之间的不相匹配现象已经越来越清晰地为人们所看到。同时,人们也意识到,若不对税收制度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税收制度肯定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举个例子,诞生于短缺经济时代、深深打上反通货膨胀烙印的现行税制,在基本告别短缺经济、需要对付通货紧缩的今天,它所起的作用显然要同我们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相悖。 然而,尽管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甚至早已拿出了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税制改革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千呼万唤不出来。新一届全国人大于6月16日公布的今年立法计划,呼声甚高的几个税种的税法修改又均未列入其中。究其原因,惟恐税收收入因此减少甚或税收收入增幅因此下降,可能是最重要的一条。比如增值税,已经成型,目标在于转换改型的增值税调整方案,按大改、中改、小改三种选择估算,可能要分别付出800亿、500亿和300亿元的减收代价。如此规模的减收,在财政日子并不宽裕、非典又使其雪上加霜的情况下,自然使得决策层裹足不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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