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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基础理论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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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财政理论,必须明确财政学的地位 尽管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国家分配论为主流的财政学理论体系,但在具体实践和研究中,一些财政学理论家和实际工作者往往简单地把财政学看作为一门部门经济学、管理学或应用科学。其原因,一是在思想方法上,忽视了财政学的本质问题,没有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真正含义,没有搞清楚财政与国家的关系,因而不可能搞清楚财政是国家职能的实现手段。二是在研究方法上,把社会再生产四个环节人为地分隔开来,进行孤立研究。这是不对的。如果只是简单地就财政论财政,就生产论生产,就消费论消费,就分配论分配,就不可能很好地研究、解释、解决当前的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早就告诉我们,在社会主义的生产过程中,消费是目的,生产是手段,分配和交换是中介环节。财政理论,如果不认识财政是实现国家职能的手段,如何能准确、全面地研究财政问题?如果不考虑经济发展的目的和手段,如何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理论?应该说,财政学是政治经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不是部门的经济管理学;是财政经济的基础理论,而不是纯应用性理论。 通过对西方经济学的考察,我们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财政学是政治经济学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说被推为经典的政治经济学著作——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萨缪尔森的《经济学》等,都把财政学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予以阐述。与此同时,西方财政学讲述的内容,也不是只讲财政问题,而是在对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财政问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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