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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概念与国际税法概念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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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收的产生和发展已经经历了一段较长的历史,但人们对国际税收及相伴而生的国际税法的全面认识和系统研究,却不过是近几十年的事。国际税收与国际税法各自作为一门崭新的学科,直到目前,国内外学者、专家对它们的研究仍有不同的看法。笔者认为,其中最需要解决的是关于国际税收概念与国际税法的概念之争,因为只有在完满地解决了这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基础上,去探讨国际税收与国际税法各自作为一门崭新的独立的学科才有意义。 一、理论界关于国际税收概念的分歧 我们知道,税收是一国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它体现以国家为主体的特定分配关系,因而,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税收原来纯属一国地域管辖范围内的事,但随着国际经济生活的不断深化和发展,特别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国际经济、技术、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交通、通讯的迅速发展,税收的国际化相应出现,经济生活的国际化和税收的国际化使国际税收关系随之产生和发展。 那么,国际税收的概念是什么呢?1.狭义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专家认为,国际税收仅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在凭借政治权力对从事跨国活动的纳税人征税时所形成的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其理由是,一个国家的税收不论其涉及的纳税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其涉及的课税对象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是该国政府同其本国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应属于国家税收的范畴而排除在国际税收概念之外,即国际税收不包括各国的涉外税收。2.国际税收广义说。持这种观点的学者、专家认为,国际税收除了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利益分配关系外,一国的税收征纳活动中具有涉外因素、并足以引起国家与国家之间税收利益分配关系的那一部分税收征纳活动,也属国际税收范畴,即国际税收除狭义的国际税收外,还应当包括一国的涉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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