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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社会投资:发展中的形势分析与税收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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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投资激活与否,不仅是我国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以国债投资和扩张赤字为重点的积极财政政策效应充分发挥到位的一个基本判断。我国目前的形势及发展趋势表明,充分引导、激活社会投资已是一项极为紧迫而艰巨的任务。而作为宏观经济政策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政策,应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采取“改”、“减”和“扶持”的激活对策,持久、充分地调动起社会投资,并促进社会投资内生、持续增长机制的最终形成。 一、国有投资快速增长态势下的社会投资需求不足 由国债投资支撑全社会投资的增长始于1998年。那一年,我国经济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出口下降,内需不足,通货紧缩凸显,经济发展速度明显放慢。面对这种态势,中央一改在1997年“十五”大上决定的从1998年开始的5年里实行适度紧缩财政政策的方针,转而实施以扩大国债投资、增加财政赤字为重点的积极政策。 应该说,这一宏观政策调整使我国经济有效地抵御了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遏制住了发展速度下滑的势头,确保了经济的较快发展。一是拉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积极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的拉动,1998年1.5个百分点,1999年2个百分点,2000年1.7个百分点,2001年1.8个百分点。正是得益于积极财政政策的拉动,使四年间的GDP增速一直保持住了较高的水平,1998年7.8%、1999年7.1%、2000年8.0%、2001年仍达7.3%。二是缓解了就业压力。随着国债投资的扩大以及经济的增长,就业压力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有人测算,在1998-2001年,积极财政政策分别促进非农就业增长0.33%、0.35%、0.43%和0.4%,这意味着分别给115万人、123万人、151万人和142万人提供了就业岗位。三是遏制住了消费需求萎缩、通货紧缩加剧的势头。四是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改善了各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投资环境,各地也乘此东风,相继办成了一些多年来想办而又没有办成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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