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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产业化调整中税收政策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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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阶段税收优惠政策存在的问题 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为高科技企业制定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政策已经不适应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较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收优惠方式上的不足。 我国在对高科技企业实行的税收优惠方式主要采取的是直接优惠的方式,即减免税。以免税期为例,在免税期内的企业税率为零,而在免税期结束后税率是正的。免税期对资本使用成本有着三种影响,一种正的影响,两种负的影响。在免税期内,零税率对投资的影响是正的。然而,折旧扣除现值的减少和随着趋近免税期末这些折旧扣除的价值提高,会抑制当前的投资。免税期对投资的总体影响取决于资本消费后扣除和税收损失可以结转到免税期以后时期的程度。在不允许向以后年度结转的情况下,倘若某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那么在初建时期被课税可能会得益。倘若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这种情况下的实际补贴可能过于慷慨。免税期为投资者把应税所得转移到享受免税期待遇的活动上从而为获取税收套利提供了机会。免税期是以牺牲长期投资为代价而鼓励短期投资。况且由于税收本身的扭曲效应,这种直接优惠还将严重影响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干扰正常的市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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