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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减税调整税收结构--适度减税利民利商利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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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我国现行的财税政策是偏重于"重税"政策的,是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应该进行适当减税,调整税收结构。税收政策是宏观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8年起我国积极推行积极财政政策,而积极性财政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增支和减税;但1998年后我国的财政政策主要用于政府支出方面,即主要是扩张导向的增支而不是减税。 对我国现行财税政策的基本判断 税收总额占GDP比例不能再突破。根据统计资料计算,总税收历史以来都占GDP的10%以上,并逐年上升,到2000年达到GDP的13.56%。2000年增长率为22.25%,其增长率远远高过了相应年份的GDP增长率。我国在财税政策上,不能与美国相比,也不能与欧洲等福利国家相比,因为这些国家的GDP增长仅为2%,国情不同,收入、文化及消费模式与我国有极大的差别,故在判断财税政策是否合理时,不应该参照欧美,而应参照亚洲邻近经济体,以香港地区、新加坡为参照系较为恰当。2000年我国的税收总额占GDP的比例已经达到了13.56%,与香港、新加坡的14%基本一致,故在税收总额比例上不应进一步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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