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入世与税制完善
|
| |
尽管目前各国的税收制度仍是自成体系,但在一些重要税种上,多数国家的做法大同小异。由于各国经济的联系密切,一国的税收制度往往不仅影响本国经济,而且也会对世界资本流向、国际商品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国入世后,必须更多地关注和研究世界主要国家一些重要税种的制度设计,把我国的税制放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考察,研究与他们的差异,以及这些差异可能会给我国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乃至判断我国税制是否应进行调整,如何进行完善等问题。 从国际角度看,我国目前税制中的几个主要税种都存在缺陷,都还没有达到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程度,有的税种制度缺陷十分严重。 我国现行税制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 1.增值税。与国际上较为成熟的增值税制度相比,我国增值税主要缺陷是两点,一是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仍保留着对固定资产的重复征税,不利于鼓励和刺激国内企业的投资。由于外商投资的多数机器设备免征增值税,也使得外商投资的条件优于国内投资,客观上形成刺激外商投资,压抑内商投资的政策效应。二是增值税的范围没有延伸到金融、建筑、交通等提供劳务服务的行业,这些行业事实上在交纳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税(因为这些行业的购进物品中含有的增值税是不予抵扣的),有些行业的营业税税负也十分不合理。而实行营业税制度的最大问题是,它不利于这些行业的改革和企业重组。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