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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税:所得税制度改革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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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开始,俄罗斯实施了单一税性质的税制改革,在世界各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一、俄罗斯单一税改革的基本情况及国际反响 2000年7月,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俄政府的税制改革方案。改革最主要的目标是简化并改善税收结构,降低整体税收负担水平。改革力度相当大,税种从200多种锐减为28种。 虽引人注目的一项改革是对个人所得税实施了单一税,即从2001年1月1日起,取消了原有的12%、20%和30%的三档累进税率,对居民纳税人获得的绝大部分收入(如工资、薪金等)实行13%的单一税率(这是整个欧洲最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水平)。此外,针对非居民纳税人和某些特定收入(如特定的利息收入、博彩收入等)设置了30%和35%两档补充税率。为照顾低收入者和纳税人的一般生活需求,新税制还设定了标准扣除额。 从目前的情况看,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改革是成功的。据统计,实施单一税的2001年,个人所得税征收了2547亿卢布,比2000年增加了802亿卢布,增幅为46%。扣除通货膨胀因素,收入实际增长了28%。2002年1—5月,俄个人所得税收入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0%。 为进一步落实简化税制、降低税率的原则,2002年1月1日起,俄罗斯公司税的税率由35%降至24%。2002年3月,普京宣布,将进一步简化中小企业的税制,从2003年起,小企业实行综合纳税制度,即可以选择是按利润的20%交税还是按营业收入的8%交税。这一新方案适用于雇员不超过20人、年收入不超过1000万卢布(约合322000美元)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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