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国企受制现行税制
|
| |
“不公平”,这是记者采访国有企业天恒置业集团总会计师邹笑容女士时,听到最多的词。邹女士一直在国企工作,她承认机制的僵化是制约国企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她同时也指出,现有的税制让国企的生存空间变得更加狭小。 企业所得税税率太高 谈及即将进行的税制改革的热点问题———增值税要从生产型转变成消费型时,邹女士认为这项改革措施对天恒置业的影响不大。她告诉记者,对于像天恒置业这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牵扯不到增值税的,这项改革对工业和商业企业影响会较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流转税以营业税为主,比如购买设备,对方出具增值税发票,而我们要把原价款绑上税款加在一起计入成本。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销项税,所以也就不存在进项税。当然我们要交一部分土地增值税,而对我们影响最大的是企业所得税。 “33%的所得税率太高了,”邹女士向记者抱怨,“企业实现了利润以后,要交33%的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有一个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的是累进税率,最低税率是30%。都交完了以后,留在企业的就很少了。企业自身发展靠税后利润积累,但现在的税制,让税后利润少的可怜。” 另外,邹女士认为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抵扣也很不合理。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固定资产折旧、管理费等等。还有几项要进行纳税调整,比如说招待费,规定额度很低。另外滞纳金、罚款这部分都不允许成本列支的。还有人工费,国有企业规定的人均工资是980~1000元这个额度,超过这个人工成本就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