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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分立的有效性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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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在中国央行和银监会是否应该就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各司其职的探讨正在逐渐深入,将金融监管职能从中央银行分离出去的理论依据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中央银行既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又负责金融监管,会造成较为严重的角色冲突。二是认为中央银行既负责宏观的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又因金融监管涉及大量微观的和具体的活动,直接制约了金融监管的专业化。此外,虽然银行监管原本是央行的传统职能,但近年来国际趋势是将职能逐步从央行分离出来,另组一个独立的超级统一监管机构,负责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领域的监管。这可能是国内一些学者倾向于央行银监会分立模式的3种理由。本文从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分合的理论假说和制度变迁背景方面对上述理由进行了分析,指出监管职能或机构的变动主要是为实施独立有效的银行监管,金融监管政策的完整性和监管水平的提升,并不全在于架构的调整,缺乏监管理念更新的单纯机构变更永远是相对次要的。 一、中央银行的“双重角色冲突”及其外部化 关于央行在执行货币政策和银行监管时的“双重角色冲突”是人们倾向于央行和监管部门机构分立的主要理由。对角色冲突的通常说法是,央行身兼二任时,会更倾向于少采取不利于银行体系利益的事情(例如降低利差),结果央行在制定和实施监管时成为商业银行的“监管捕获者”(Regulatory capture),因为央行过多地考虑了保护银行而非公众的利益。但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应该合并还是分立从来都是广受争议的难题,而分合选择通常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包括一国金融体系的特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独立性是否已得到保障,以及中央银行的现状在多大程度上同时影响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有效性等(Joseph Haubrich,1996)。就中国的情况而言,角色冲突的确存在,例如央行若决定调整利率,那将明显地影响银行体系的盈利能力,甚至可能由于货币政策失误而触发银行危机。央行在这样的背景下就可能对金融监管持较为松懈的态度,例如对银行资本金的不足、对不良资产的积累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如此央行兼具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双重职能时,必然会诱发其内在的通货膨胀倾向。但角色冲突也可以视为一个悖论,即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分离,并不意味着克服了角色冲突的难题,而仅是内部冲突的外部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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