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个税改革:如何凸显公平、合理
|
| |
[摘要]不久前,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的研究报告《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在报上披露后,引发了又一次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讨论,个人所得税这一“最敏感税种”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报告》建议,改革个人所得税税制,在适度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减少级次、扩大级距并降低税率,对3000元-5000元这一区间的居民(中等收入阶层)收入采取低税率政策。现行的个税究竟有什么缺陷,怎样的税制、税率才是公平、合理,个税政策是否应向中等收入阶层倾斜?我们特邀有关专家对上述问题发表看法。 一、向中等收入倾斜为经济注入动力 财政部财政科研所《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状况及财税调节政策》报告在全国引起强烈关注。报告建议对月收入3000元至5000元这一区间内的人群居民收入采取低税率政策(一般认为,这一收入区间是中等收入阶层的收入区间)。这一建议使不少人疑惑不解:为什么要强调对中等收入者采取低税率政策?降低中等收入人群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会带来什么样的经济效应? 1、降低我国基尼系数、缩小贫富差距的要求 个人所得税的功能主要是对公民初始收入进行调节,缩小贫富收入差距。然而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调节贫富差距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发挥。占据居民金融资产6成以上的高收入者的纳税贡献率不高,个人所得税的大部分来自包含中等收入阶层在内的工薪阶层。我国近年贫富差距拉大,基尼系数已达0.458,比世界平均数0.396高出0.062,比西方国家0.327高出0.131。因此,提高高收入者的征收额度,适当减少中低等收入阶层的征收额度,是降低我国基尼系数、缩小贫富差距的要求。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