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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财政资金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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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鉴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和它融资的困难,政府应该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和体系。这种制度和体系可以以国家产业和企业政策为导向,发挥财政杠杆功能,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它具有政策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商业性。但从总体上看,首先我们应该以“政策性融资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来把握我国的信用担保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兼有“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性质,但从其所产生的外部效应来看,公共性特征更明显,更带有根本性质。市场经济的重要特征是市场主体追求直接效益,而信用担保自身并不能提供较高的直接效益。由于其高风险、低收益,私人部门一般不愿介入或只是有限介入。同时宏观层面的法治环境、社会信用环境等等问题也是市场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因此,只有政府介入才能启动和发展这项业务,而政府介入的规范形式,必然是财政的介入。财政持续介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十分必要。 一、中小企业的作用与资金困难 (一)中小企业的作用。 在现代经济中,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中小企业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国民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中小企业在经营方式、经营机制上独具特性,所以它们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是大企业无法替代的。也就是说,中小企业在经济社会中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这一点已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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