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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近忧与远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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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关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今后一段时期将要在中国进行的税收体制的全面改革,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目标,其中关于增值税的转型被视为今后税制改革的第一项重大任务。由此,“增值税转型”这样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税收专门术语,迅速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在有关新闻媒体中出现得比较频繁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指出增值税转型若经收入型过渡,最终再转为消费型,将在全社会范围内造成较大的人、财、物力以及时间的浪费,因此,从转型成本和效果来看,一步转型到位的做法明显优于两部分次转型的做法。 在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关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对今后一段时期将要在中国进行的税收体制的全面改革,提出了明确的具体目标,其中关于增值税的转型被视为今后税制改革的第一项重大任务。由此,“增值税转型”这样一个专业性很强的税收专门术语,迅速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并成为在有关新闻媒体中出现得比较频繁的一个热点问题。 举足轻重的增值税 其实,关于增值税转型的有关问题,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经济理论界,特别是在财税理论界和企业界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一个税种之所以会引起各界人士这样广泛的重视,原因在于增值税在中国现行的税收体系乃至整个政府财政收入体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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