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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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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健全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税收政策,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有关法律政策,应该涉及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支付方式、税收、个人隐私、消费者权利和义务、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等等。我国可以对电子商务交易中进口实体的产品免征关税,非实体产品不征收关税;确立流转税的消费地原则,将数字化产品交易纳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按提供劳务征税,并对一定销售额以下的电子商务交易设立起征点和免征额;对于企业和个人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取得的收益应并入所得总额中按照现行所得税规定进行征税。坚持税收中性和效率原则有机结合,在不影响纳税人对贸易行为选择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电子商务技术的应用和技术创新。我们并不需要急于在所得税方面拿出办法,但应加强国际上税收情报交换和信息交流,研究所得税制度未来发展的动态,在坚持属人和属地原则的基础上维护税收利益,制定税收政策,使我国的所得税制度更加完善。 一、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发展趋势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法律。 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和税收政策。1997年美国政府就电子商务提出了政策指导框架,并于最近出台了电子商务签名法案。在我国,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尚未构建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因此,健全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税收政策,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首要问题。有关法律政策,应该涉及电子商务的交易范围、支付方式、税收、个人隐私、消费者权利和义务、电子签名和电子合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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