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提高个人纳税门槛利国利民
| | 财务管理目标论文[摘要]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税收的财务管理目标论文实际来看,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纳税门槛,是我国的财务管理目标论文现实选择。要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和减除费用标准,需要对个人所得税的其他制度作相应改革。例如,应将现行的分类征收制改为分类综合(即混合)所得税制;同时,应改按月、按次征收为按年征收,按月或按次预缴,年终汇算,多退少补。这样才能有效地贯彻公平原则。扣除项目的确定,现阶段应考虑赡养人口、养老、医疗、住房、教育等负担。当然赡养人口的确定,要同时考虑计划生育的要求,不能生小孩越多,扣除费用越大。 最近,有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局长金人庆在一个记者招待会上表示,未来几年国家将考虑增加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副局长程法光也表示,个人所得税在征收上将考虑增大纳税前扣除部分的额度。增加税前扣除项目,提高“ 减除费用”(或称“免征额”)标准,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门槛比现在提高,有更多的个人收入免于征税。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 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税收的实际来看,调整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纳税门槛,是我国的现实选择。 首先,这是我国物价水平变化的需要。大家知道,1980年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费用即免征额为每月800元,20年后的今天,这一标准仍为800元,但物价水平却比1980年上涨了多倍。据官方统计,广东省商品零售价格指数1999年为1980年的近5倍。物价上升,以货币表现的生活费用支出必然加大。因此,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大多数国家,都根据本国通货膨胀率的变化,适时调整“ 减除费用”标准,保证纳税人生活开支的需要。我国“减除费用”20年不变,实际上等于降低了费用扣除标准,加重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也不符合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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