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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下一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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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阶段在增值税三个类型中,消费型不可取,收入型也难以实行,唯一的现实选择就只有生产型了。目前的任务就是在生产型增值税这个大的框架内作些调整和改进。当务之急应是强化增值税的税源监控。它既是增值税面临的最重大、最紧迫的问题,也是推进增值税一系列改革的突破口。显然,税制改革的根本任务不光是财政收入问题,而财政收入一定是税制设计必须考虑的问题。衡量税制改革是否成功,其中一项重要指标就是要确保财政收入不受损害,并且为税收增长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来源。 增值税作为新税制的主要税种,其作用和优越性已经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同。但在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源难以控制,征收范围过窄,抵扣办法不尽合理,法定税率偏高,实际税负不均等等。如何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理论界和实际工作部门都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其中,比较一致的看法,一是尽快实现增值税转型,二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对此,笔者也有同感,但在实施步骤和时机上,认为下一步增值税改革的重点是严格税源管理,加强征管力度,将已经实现的税收尽可能地收上来。 我们知道,消费型增值税的优点是扣税彻底,因而消除重复课税也最为彻底,税负公平,有利于鼓励投资,刺激经济增长。收入型增值税按折旧逐步抵扣,既能在一定程度上克服生产型重复征税的问题,又可以解决消费型抵扣过多的问题,因而许多同志将其视为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轨必经的一环,是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最理想的选择。我认为,这样的思路离开了我国当前面临的实际。我国是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全面推行增值税的,盲目投资和财政紧张是我国长期存在的两个问题。这也是我们进行税制改革必须正视的两个问题。如果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巨额抵扣不但财政承受不了,而且还可能诱发新的盲目投资。刺激投资本来是我国正在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的用意所在,问题是这种投资刺激,调动的主要不是民间投资,而是各级政府追求经济规模和政绩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不如先将这个钱集中起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宏观经济调控。所以,消费型增值税至少在目前看来,还不具备可行性。收入型增值税的实行也有一定困难,主要是固定资产和折旧的核实太复杂,税收征管和稽查上的漏洞太多。我认为,现阶段在增值税三个类型中,消费型不可取,收入型也难以实行,唯一的现实选择就只有生产型了。目前的任务就是在生产型增值税这个大的框架内作些调整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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