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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印花税该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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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只有6家营业部的青海证券公司率先对网上交易的所有客户予以5折返佣,开公开让利给投资者的先河,引得各路券商纷纷应战。减少券商的佣金已成定局,那么,股票交易印花税是否也应降低呢?从目前现状看,各国中,数中国印花税最高。看来,证券市场要走国际化、市场化的道路,降低印花税是大势所趋。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先开征交易印花税的是深圳。1990年6月28日,借鉴香港证交所经验,深圳市政府规定,从7月1日起由卖出股票的投资者按成交金额缴纳6‰的交易印花税。同年10月,上海也开征交易印花税,规定投资者在买卖时各缴纳3‰。 随后,深圳对规定进行了调整,1990年11月30日,规定在投资者买进股票时,也要缴纳6‰的印花税。到了转年的6月1日,为了使两个交易所规定一致,并达到救市目的,交易印花税买卖双方减半,都是3‰。 自此,我国交易印花税雏形出现。 在计划经济方式管理下的证券市场,计划调控的色彩不可避免地出现在印花税上。1997年5月,为了打击市场中过度投机行为,伴随着《人民日报》社论的发表,两市的交易印花税上调到5‰。1998年6月,为改变市场低迷不振的状况,两市交易印花税又下降到4‰。到现在,依然保持着这个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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