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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迈向公民社会的门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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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计划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取得了空前的成功,二十年以前即使是最有想象力的人也没有估计到我们能取得今天这样的成就。回顾这一成功的取得,也许最重要的一点是调整了人和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其中特别是人民和政府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在过去,政府领导人民,人民无私地为一个共同的目标奋斗。在现在,政府仍然领导着人民,但是人民已经有了自己的利益考虑,不再是无私地工作了。将来我们建立了完善的民主法治社会,政府将成为人民的雇员,听命于人民。当然政府还应该享有权威,但只是因为管理的需要,而且这一权威还要受到民众的监督。 在这一利益关系的调整中,人民和政府的权利责任也在悄悄地起着变化。过去是政府负责人民(主要是城市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百姓只要埋头工作,就业、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都不用愁。所以调了好工作,有了好住房,都要感谢政府感谢党。现在可不同了,个人不是为党为政府工作,而是为自己工作,每个人所挣的钱就是他在工作中所创造的财富,这时候政府的收入就全靠人民的纳税。从经济关系来看,百姓和政府的关系有了本质的不同。 人们常说,民主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我认为这一说法并不准确。民主社会实际上应该是人民互相商量办事的一种社会,并不是有一个当家作主的人。所以民主社会需要有妥协和协商的精神。它不仅是一种政治体制,而且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办事原则。此时需要有一个大家商量事情的场所,这就是政府,人民代表会,政治协商会,以及各种人民团体和非政府组织。维持这个场所,就有费用发生,所以人民不但要缴税,而且还要交各种会费或服务费。这些在计划经济时代都是没有的。这样一个变化要求每一个公民建立起纳税和交费的意识。在计划经济时代这些服务也是有的,但是都不收费,现在要收费了难免叫人觉得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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