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税收国民待遇与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
|
| |
[摘要]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我国现有的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按“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开放区、其他特定地区、内地一般地区”的层次实施不同的优惠,使资金流向东部和沿海地区,进一步加大了东西部的差距,限制了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同时,由于鼓励外资投入重点行业和高科技项目导向比较简单,形成了不合理的投资结构,违背了我国的产业发展政策。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公平、规范的税收环境形成。我国现行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在对不同的纳税人征税时,给予不同等的税收待遇,从而造成不同的纳税人在相同条件下税收负担不一致,这种政策所产生税收歧视的结果,必然一方面使民族企业的发展受到抑制,尤其影响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造和调整,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也与WTO的非歧视原则相背离,不利于形成公平、规范的税收环境。 一、对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状况。 (一)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状况。 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确立的。80年代初期,我国制定了对外开放的治国策略,同时为了引进外资,在涉外税收上制定了以全面优惠为主要特征的政策。其主要内容是在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对外资企业贯彻税收从轻、优惠从宽、手续从简的政策精神,旨在促进当时在我国还基本上处于空白的涉外经济快速发展起来。在这种政策指导下,我国建立起与国内税收有别的单独涉外税收制度体系。同时对外商投资企业实施了诸多税收优惠,如降低税率、定期减免、再投资退税、对特许权使用费的优惠等等。对内资企业的税收优惠主要侧重于社会福利、劳动就业、贫穷地区等方面,项目较少,优惠力度较少。实践证明,在我国改革开放初期,以涉外税收优惠为指导思想的税收优惠政策的选择是基本正确的,它对吸引外资、促进改革开放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近几年,随着客观经济的发展和变化,越来越暴露出以涉外税收优惠为主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涉外税收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