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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增值税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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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和推动。其中,仅“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第20条)的税制改革,将大大改变我们的经济结构、社会发展。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之后,只在消费者购物时才征税。这种税型称为价外税,即消费者购物时看到的价格,购买时付价格款的同时还需额外付税款。这种税制的后果是,生产地不能大量收税,而集中到消费地收税。甲地生产乙地销售,由乙地收税。这种税制的导向是:地方政府将大力鼓励消费,培育消费,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生活提高。即使本地区是欠发达地区,至少居民(消费)只向本地交税,而不向外地(生产地)贡献增值税。地区间较为公平。政府的宏观调控首先是转移收入,并辅之以转移支付。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我国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发展,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和推动。其中,仅“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第20条)的税制改革,将大大改变我们的经济结构、社会发展。 当前我国税收的构成中,增值税所占比例最大,占60%~70%。当前我国的增值税是生产型,即在每一个生产环节都向生产单位征收增值税,无论产品是否已卖到消费者的手中。这种税型,又叫价内税,即消费者购物所付的价格,已经包含了物品的价格加上增值税。这种税制的后果是:一个地区生产越发达,征收的增值税就越多,财政就越富裕。这种税制的导向是:地方政府大力发展生产,大办产业,大办工业。欠发达地区居民的消费,主要是为生产发达地区交了税。富者越富,穷者越穷,政府的宏观调控主要靠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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