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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十不准”维护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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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针对涉农负担案(事)件屡禁不止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具体有哪些主要内容?一是各级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国办的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重要意义,认清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实行责任追究后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通知》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把农业税收征管工作做好。二是提出要进行农业税收征管改革,实行农村税费分离,明确农村税费征管责任。三是要正确执行农业税收政策规定和各项征管制度,严禁侵犯农民合法权益。四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农业税收征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 针对涉农负担案(事)件屡禁不止的实际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报记者就《通知》出台宗旨以及实施内容等有关情况,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 问:《通知》的出台是基于怎样的指导思想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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