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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秩序与中国财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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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现实财政运行中,财政决策的有序表现为依照多数票规则或一致同意规则作出特定年度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内部结构的决策。这样作出的决策常常是符合社会整体经济运行规律的。财政决策执行的有序表现为财政决策执行者正确执行财政支出预算和税制等。如果财政支出规模过大,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大量存在不规范的收费、征税行为,则财政运行就是无序的。应尽快开征社会保险税。以农村税费改革为突破口,积极稳妥地推行税费改革,建立法制化的公共收入体系。加大中西部开发步伐,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零基预算管理,健全复式预算制度,防范财政风险。 一、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财政秩序 财政秩序是指政府收支活动或行为必须符合一定的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财政秩序具体表现在财政决策和财政决策执行两个方面。 财政决策必须依照一定的规则作出。这里存在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层面是指财政决策获得的结果是否符合效率目标依赖于财政决策规则的科学性;另一层面是指在财政决策规则为优的前提下财政决策是完整地还是部分地依照规则作出。在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财政决策规则采取选民投票规则。如果财政决策不依多数投票规则作出,则财政行为在初始点就是无序的,从而决定了财政决策执行也是无序的。值得指出的是,在财政决策无序的情况下,执行者偏离这种财政决策结果有时却是“有序的”,虽然从表面意义看是无序的。比如,在税制决策存在明显失误的情况下,地下经济从实质上可视为对这种“失误”的一种矫正,虽然从表面上看它是无序的,这也就是许多西方国家始终存在地下经济的客观原因。独裁式的财政决策或独断式的财政决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定是无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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