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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税费改革中的县级财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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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农村费改税使大悟这一类县的农村政治稳定加强,财政风险却在加大。所以,至少近几年内,为保持大悟各项政府职能的正常运转,为保证农村费改税的最终成功,有关方面对其各项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予以落实,显得十分迫切。费改税后,基层乡镇财政和税务所负责农村税费的征管,乡镇政府因为教师工资县统发和征收任务的取消,缺乏配合财政和税务部门征收农税的积极性,增加了乡镇财政和税务所税费征管的难度。其次,在县财政如此困难的情况下,难于通过一定的力量把各部门的预算外资金组织进预算内,会使预算内收入软化。三是财政只有监督义务,没有最终处罚的权力,使很多财政检查流于形式。 按照湖北省政府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指导,2002年大悟县实行了农村费改税,并在几个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农民负担减轻比例大。大悟县是一个山区贫困县,也是革命老区,农业人口为53万多人,占全县总人口的86%。农业特别是传统农业在经济总量中占有重要地位,农业收入占全县财政收入近40%。 税费改革后的农民总负担减轻绝对量为2716.26万元,与2001年相比减幅达44.08%;人均由164.24元减少到92.95元,减幅近57%,亩均由115.18元减少到67.1元,减幅达58%。可见,大悟县农村费改税使农民费税负担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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