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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科举制与儒学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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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和儒、释、道的文化政策。 隋、唐两代,弥漫着浓郁的宗教气息。佛教的净土地狱、因果报应、六道轮回,道教的长生久视、羽化登仙,征服了无数苦难生灵和广大士人的心,也博得了统治者的垂青和服膺。然而,佛教和道教虽然能使统治者对权力、财富和生命的无限欲求在灵间世界待到虚幻的满足,虽然能使他们通过预置死者的虚幻权力来愚弄和鱼肉活人,但是,为了维持宗法等级制度的现实统治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就须臾不得离开儒学。秦皇焚书、项王焦土、刘邦在儒士冠中溲溺,均为愚夫所为,为后代聪明的统治者所不齿。当然,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有所不同,隋、唐时代的统治者所实施的文化政策,则大致是以儒学为中气而兼採佛教和道教。 隋文帝将知尊卑长幼之序者升之于朝,任以要职,故多有儒臣襄理政务。他下诏杨素等“缀往圣之旧章,兴先王之茂则”,修定五礼,颁苏威所作《五教》于天下并令长幼诵习,又诏令褒扬“穷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的贤哲,征马光、张仲让、孔笼、窦士荣、张黑奴、刘祖仁等山东六儒为太子博士,还亲幸国子学,与诸儒论说礼仪,敕封孔子“先师尼父”。(1)由是,儒学开始复兴。《隋书·儒林传》追述文帝时儒学的盛况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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