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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为父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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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本文再次讨论郭店楚简《六德》篇的“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指出这段话的确是在讲丧服之礼,但它所表达的父丧重于君丧,与传世儒家文献强调的君丧重于亲丧,恰恰相反。“古礼最重丧服”,因为丧服之礼详尽地规定了“亲疏贵贱之节”。“服莫重于斩衰,时莫久于三年”,《六德》篇与《礼记·曾子问》恰恰在“斩衰”“三年”这个丧服的最高等级上发生了矛盾。《曾子问》的思想更适合了战国中期以后君权的地位日益提升的趋势,而《六德》篇则与《唐虞之道》等篇一样成为被历史埋没的绝响。 关键词:郭店楚简 为父绝君 丧服之礼 一 郭店楚墓竹简《六德》篇有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为昆弟绝妻,不为妻绝昆弟;为宗族杀朋友,不为朋友杀宗族。”(“杀”,从裘锡圭先生读,意为“省减”,彭林先生解为“杀止”,李零先生将此字读为“疾”。)我在拙文《读楚简<忠信之道>及其他》一文(载《郭店楚简研究》,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中主要论述《忠信之道》的政治伦理思想,其中也提到:“《六德》篇有云:‘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这是以前未曾发现的先秦儒家文献明确讲父子关系高于君臣关系、反对将君臣关系绝对化(所谓‘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的思想。”这句话后来受到几位学友同仁的批评,特别是彭林先生指出,此处的“绝”当作“绝服”解,“为父绝君”意谓“父丧重于君丧”,“若父丧与君丧同时发生,两者丧服之规格与时间相同,则服父之丧而不服君之丧”,“简文所言,不过为古代丧服之通则”,与“反对将君臣关系绝对化的思想”无涉(《<六德>柬释》和《再论郭店简<六德>“为父绝君”及相关问题》,两文均载《古墓新知》,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2年版,亦见“简帛研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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