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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有名”而显“无名”——从《老子》首章看老子之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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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言“道”之书。其书八十一章,以首章论“道”最为全面,其余论“道”各章,则往往各取不同的角度。故首章论“道”,乃言其宗旨,实有统领全书之意义。明其首章之义,则于老子精神,思过半矣。今取此章,试作诠解,窃期窥其全豹之一斑。 一章全文如下: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此章提出了几个概念:道、无名、有名、观。而“观”这一概念,实是把握此章义理之枢纽。由“观”见“无名”与“有名”之统一,由此无名与有名之统一见道之本真,此为理解本章之要。 道本为整体,不可说。然其必即名言而显。名言所显者,为道之迹。道无处不显,然执于名迹,则失其真诠矣。 “无名”,指道而言。四十一章:“道隐无名”,三十二章:“道常无名”,是其证。“始” 与“母”,互文见义。二者是统一的,指本原而言。五十二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是其证。无名本无迹,然非离其迹者。故曰“有名,万物之母”。有名有迹以应事,故万物之本始必显于有名。 无名、有名之本始义,要由“观”而见。故有“观妙”、“观徼”之说。“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注家多以“常无”、“常有”断句。帛书本作“恒无欲也,以观其眇”(甲本),三十四章论道亦说:“常无欲,可名于小”(今本)。足以证明以“常无欲”、“常有欲”断句是对的。“无名”、“有名”与“无欲”、“有欲”是紧密相关的。三十七章说:“无名之朴,夫亦将无欲。”是一章的一个注脚。就是说,做到“无欲”,那“无名之朴”才能对人显现出来。也就是通过“观”以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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