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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发生的双重机制——以先秦儒家为中心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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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文化发生问题上,先秦儒家旗帜鲜明地坚持了圣人在文化中的本源地位。文化是人的内在性与外在性(社会性)的统一,因而圣人的文化创造也必需坚持心理发生与社会发生的统一。先秦儒家更多地把文化的基础直接诉诸于人的心理因素,把文化看成是人心的内在要求,从“仁心”、人情上去寻找文化发生的内在依据,为文化的发生带来了人性化的色彩。如果说“仁心”、人情构成了先秦儒家文化发生的心理机制,那么“养欲求治”、“圣王合一”和追求“不朽”则是其文化发生的社会机制。 [关键词] 先秦儒家 文化发生 心理机制 社会机制 文化是一个民族历史地凝结而成的生活方式。文化即人化,自从有了人类,文化便产生了,因而,揭示文化的发生机制实质上就是探究人的生成问题。然而,追问文化的发生不仅仅局限于对文化历史起点的考察,它也包含对文化逻辑起点的探寻。通过历史的追溯,我们一步步逼近文化的源头,试图从纷繁复杂的文化现象中找出其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并揭示出文化发生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结构。这是任何文化哲学必须面对的首要任务。在西方文化哲学的经典文献中,涉及到文化发生或文化起源问题,我们可以看到神创说、自然发生说或模仿自然说、人类需要说或人类自身匮乏说、人类本质说或人类本性说等多种假说[①],相比较而言,先秦儒家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更为开阔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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