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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唯物论还是新儒学?——与张立文先生再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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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议论文】在我写了与张立文先生商榷的《“新气学”辨正》(以下简称《辨》文)之后,我很希望张立文先生能够作答,以纠正我文中可能有的错误或误解。最近,拜读了张立文先生的《超越与创新——答李存山先生》一文[1](以下简称《答》文),于细心领教之后,仍觉大惑不解。恕我可能迟钝,故与张立文先生再商榷。 一 我在《辨》文中说:“张文把所谓‘新气学’纳入‘现代新儒学’和‘宋明理学’的范畴,这是本文以下所要重点进行辨正的。”“辨正”者,就是要辨明对“新气学”理解和解释上的正误,也就是要辨明张岱年先生的哲学思想是否能够纳入“现代新儒学”和“宋明理学”。 按我的理解,“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现代的新唯物论也是‘接着’中国传统的气论或气学讲的,亦可称为‘新气学’,它是中国传统哲学在现代流衍、发展和创新的一个重要部分。”也就是说,我认为在从“接着”中国传统气论或气学讲的意义上说,“新气学”之名可以成立,但它毕竟是“中国现代的新唯物论”。因此,“严格地说,它不称为‘新气学’,而称为新唯物论”(参《辨》文)。关于“接着讲”,我强调了它不仅是“流衍”,而且有“发展和创新”的意义。《答》文说:“‘接着讲’就意蕴有发展、有创新,否则就是‘照着讲’了。”可以说,在此问题上我与张立文先生取得了一致。但分歧在于:张岱年先生对传统气学的“发展和创新”是属于新唯物论还是属于现代新儒学和宋明理学? 首先应纠正《答》文中的一处失误,即:“然张先生的重要哲学著作虽作于20世纪30、40年代,但未发表,所以较之新理学、新心学的社会影响来说,相对很少。”此处失误是延续了张立文先生以前所发《宋明新儒学与现代新儒学形上学之检讨》一文(以下简称《检讨》)中的失误,虽然语气程度稍轻。《检讨》说:“然张氏重要哲学著作虽作于20世纪30、40年代,但都未发表,所以无社会影响。”[2]说影响“相对很少”比之说“无社会影响”当然是程度稍轻了,但“未发表”或“都未发表”却是需要辨正的。张先生40年代写的重要哲学著作在当时未发表,是事实;但张先生30年代写的重要哲学论文在当时都是公开发表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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