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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礼乐制度的社会性与客观性——以庄子礼学观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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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庄子反“礼”是自司马迁以来学者们的共识。礼作为一个深度结构概念,是礼的表层结构与深层结构的复合。庄子质疑世俗之礼的合法性,认为礼作为权势者实现自己贪欲的工具,导致了礼乐制度与人性的背离。在礼的深层结构即“礼质”层面上,庄子肯定了礼的秩序意识,认为礼中的尊卑秩序与宇宙秩序是一致的,具有客观性。因而,以“两行”之理,处于因顺与反抗之间,正是庄子对待礼的主要态度。 关键词:先秦;道家;庄子;礼学;秩序;礼乐制度 正像任何文明、文化现象是双刃剑一样,礼在真实的情感被逸出,只剩下外在形式的时候,也就是礼走向工具化的时候。庄子反“礼”是自司马迁以来学者们的共识。一般学者提到庄子的礼学观,多根据外、杂篇少数篇章的激烈言辞,认定庄子学派反对仁义礼乐的立场。其实,当我们将庄子放入战国的礼崩乐坏的文化背景中,就可以看到当时的文化景观:一方面是多数人直接践踏礼乐制度,使得昔日规范人们行为的礼乐制度面目全非;另一方面,是部分汲汲于推行“世俗之礼”的儒者,在片面地维护礼中,使得礼的形式化乃至异化的情势更为突出。这样,践踏礼与维护礼,都不同程度地使礼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这种状况使得儒家阵营里“大醇而小纰”的荀子,也忍不住对当时的“俗儒”、“贱儒”发出强烈的指责,更何况是崇尚“法天贵真,不拘于俗”的庄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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