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诠释的可能空间——以“道可道非常道”的释义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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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中国还是在西方,传统的诠释观点都认为,文本的意义是由作者赋予的,因而其意义是确定的,诠释就是对作者意图的重建。如何重建作者的写作意图呢?德国哲学家施莱尔马赫(Schleiermacher, 1768—1834)提出了语法阐释与心理阐释相结合的诠释方法。中国古代的训诂学,相当于施莱尔马赫所谓的语法阐释。孟子所提出的“知人论世”、“以意逆志”的诠释方法,相当于施莱尔马赫所谓的心理阐释。然而,借助于这两种诠释方法,就能准确地、无可争议地阐释出作者的原意了吗?从诠释史来看,特别是对被奉为经典的文本的诠释史来看,历来大多是异说纷呈,意见难以一致。几乎每一个诠释者都宣称自己读懂了古圣先贤的微言大义,然而往往又会遭到其他诠释者的批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本文试以《道德经》首章首句的诠释为例,来对此现象作一探讨。 老子《道德经》乃中国思想史上的一幢丰碑,人类文明宝库中的一颗智慧明珠。古今中外,注释《道德经》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然而《道德经》言简意丰,其哲理诗般的语言,具有很大的模糊性,故而历来异解纷纭,莫衷一是。仅《道德经》首句“道可道非常道”这几个字,各种释义,即大相径庭。要统计古今注家对“道可道非常道”有多少种解释,几乎不可能。今就笔者所见的几种解释,列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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