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論儒家與儒教——從儒家是否為宗教談起(下)
|
| |
五、港台學者的論點 香港新亞研究所的李杜先生認為傳統的儒教具有「與宗教信仰相結合的宗教性儒教」以及「與君主政治相結合的文教性儒教」兩種型態。66 傅偉勳則將儒教區分為「廣義的儒教」與「狹義的儒教」兩種型態,前者指被日本、韓國,或其他東南亞國家所慣常使用,而包括了儒家傳統義理、教誨與習俗禮儀;而後者則專指帶有民俗宗教意味(如:祖先崇拜、祭天掃墓、日常禮俗、生活習慣之類)的小傳統而言,並不帶有高度的哲理反思或他所謂的「批判的繼承與創造的發展精神」。67 李世偉則主張將儒教在中國的長期發展區隔成為三種型態:士林儒教、官方儒教、民間儒教。「士林儒教」意指根據儒學經典建構價值系統的學術文化社群,從傳統接受儒家薰習的知識菁英到近代的新儒家,大抵皆屬之。士林儒教所建構的知識理論,也構成儒教文化的主體內容。「官方儒教」是當政者將儒教加以政治化與制度化,其重心集中在以禮來調節君臣父子、尊卑貴賤的政治關係,因而帶有高度工具化的色。「民間儒教」則是地方的士紳文人以儒家思想文化,對庶民大眾進行教化的模式,除了透過教育(如書房、書院),其發展面貌經常是以宗教的型態出現,但其宗教面貌也摻雜一些佛、道的思想模式。68
|
|
|
|
|
|
|
|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广告载入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