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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確立蓮宗十三位祖師的過程及其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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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國蓮宗又稱淨土宗,「蓮宗」一詞是中國自廬山慧遠大師創立蓮社,而演變出來的名稱;「淨土宗」一詞則是近代由日本傳到中國。1 中國蓮宗的歷代祖師乃由後人所追尊,至民國廿九年(1940)共確立出十三位,其法號及順位為:初祖廬山慧遠(334-416)、二祖光明善導(613〔618?〕-681)、三祖般舟承遠(712-802)、四祖竹林法照(生卒年不詳)、五祖烏龍少康(?-805)、六祖永明延壽(904-975)、七祖昭慶省常(959-1020)、八祖 雲棲袾宏(1532-1612)、九祖靈峰智旭(1599-1655)、十祖普仁行策(1626-1682)、十一祖梵天省庵(1686-1734)、十二祖資福徹悟(1740-1810)、十三祖靈巖印光(1861-1940)2 。此十三祖說自1940年以來,通行於中國佛教界,在大陸、香港及臺灣等地區流通一本名為《蓮宗十三祖傳略》的小冊子,便是以此說為根據,將這十三位祖師的傳略彙集成冊。此小冊子曾由上海佛學書局、香港佛經流通處、臺灣各淨宗學會及各大經書印送處等多次印行流通,影響所及,使蓮宗十三祖說廣為流傳。然而,在確立出這十三位祖師之前,宋代以降曾有許多的立祖說,意見分歧。以下試就歷代的立祖說過程及立祖說所產生之諸疑問等兩項議題,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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