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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家之界定与营建——三论新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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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文化,有什么样的文化就有什么样的生存方式,以道家固有思想加以内在生机的阐释,而探寻本国本民族文化的新生命,这是新道家的意义所在。近十余年来[1],学者探讨新道家问题,呼吁“新道家”学派的营建,乃至酝酿成立全国性、国际性的道家研究机构与创刊专门的学术刊物,不仅是因为此一学术领域的荒芜空缺,更重要是由于道家之学本身内容的重要,与现代新儒家所面临的困境,以及本民族文化所面临的现实挑战。换言之,探讨新道家之学理与精神,建立新道家学派,乃是21世纪承接民族文化、争取民族生存的一项重要工作。十年以来,笔者关注新道家问题,稍有议论公之学界[2],兹谨略就新道家界定与营建问题的思考具述一二,期之同好。 一 新道家之界定 (一)“道家”之“道”的语言学、文化学与思想史含义 语言学含义 在语言学、训诂学上,道家之“道”字解为“道路”。许慎《说文》:“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道”字从“辵”。金文或从“行(彳亍)”、“行止”,写作“衜”。中间“首”字竹简或从“人”。诸形字义皆同。 由常用的普通名词“道路”,可以引申出“由”、“行”诸义,再引申出抽象的哲学含义,成为常用的哲学概念。以儒家朱熹解“道”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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