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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周易.系辞传》的“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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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先秦时期,中国的思想家已开始意识到语言问题的重要性。在现存的先秦典籍中,当数《庄子》对该问题的论述最为丰富,其观点可归纳为“得意忘言”,后来构成魏晋玄学的一个重要论题。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当时的思想家对解决言意问题还做了另外一种尝试,并同样形成一个影响深远的传统,那就是《周易》的“立象以尽意”:“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系辞上·十三》)。《易传》的著述者为了解决“言”与“意”的错位关系而提出了“象”的范畴,试图通过这个神秘莫测的“象”来彰显“言”所不能尽传的圣人之“意”。到了魏晋玄学时期,王弼更将之发展成“言—象—意”的三层结构,极大地影响了此后的诗歌与绘画艺术。 “象”在《易传》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范畴,《系辞传》即数次强调“易者,象也”。这固然与《周易》是一部筮占之书有关,但从另一方面说,“观物取象”反映了初民的思维特点:拟物、象征、类比、具象的思维方式,而《易传》注意到这种“取象思维”并予之以哲学层面的重要地位。当然,中国哲学的特点决定了《易传》不可能对“取象思维”做出明晰的概念分析或特征描述,致使后人对“象”众说不一。例如,《系辞传》反复提到的“四象”:“两仪生四象”、“易有四象”等,这“四象”到底指的是什么?历代易学家多有争论,其中有代表性的说法就有虞翻的春夏秋冬说、孔颖达的金木水火说、朱熹的阴阳二画相迭说(此说又本之邵雍的《伏羲八卦次序图》)。可见《易传》中“象”的含义本就丰富而多层,再加上后人的引申、发挥和附会,其含义更加模糊不清,所以首要的工作是回到《周易》元典对之做一番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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