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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文化中的天命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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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服天命”到“天命令” 先期的人类从自然中走来,原始的图腾崇拜和祖先神崇拜占据着人们的思维方式,因此,在论证他们说理的合理性时,都打上了“天命”的烙印,把体现他们意志的说理说成是天命的体现。《易经》是其典型的例子。 人类社会是一自然历史过程,这一自然历史过程在今天看来是太深奥了,不过,在人类之初,其自然历史过程是最切帖的。因为他们刚刚从自然中走来,还抹不去身上的泥土,他们把他们自身与自然界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他们遵从四季的变化,遵从阳光、雷电、风、雨,遵从山川水泽的安排,他们努力使自身与动物界分离,他们要别男女、区分父母兄姝、着衣服、同姓不通婚,他们要有人伦,他们要敬祖宗,他们要建立礼文化。这一切在他们看来都是“天命”的要求。因为只有服从这些“天命”人类才能发展自身。认识这些“天命”的人大概就是圣人,要求人们服从这些“天命”的人大概就是领导人——伏羲、神农、黄帝。伏羲、神农很难考,黄帝时代中国已有“天命”思想,不过这个“天命”是指自然规律之“天命”。 远古之时的“天命”并非我们现在理解的上天决定的命运,它的核心是自然之天。人从自然中走来,他们首先是自然的一部分,他们也把自己当作自然的一部分,只是人是有高度思维的存在物,他们把自己当作主体,把自然界当作客体,认识自然,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以利于人类自身的发展。但是,那高高在上的,包罗一切的,变化无穷的,给人类以阳光、风云、雷电、雨雪的“天”其力量太大了,似乎决定着人类万物的命运。人类自身太弱小了,他们必须顺应那高高在上的自然之天才能存在和发展,顺应那天者发展得最好,其生命存在得最好,他总是遇到好的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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