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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理学的理气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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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详细考察了冯友兰新理学的理、气范畴,指出了他在继承前人理、气概念基础上将它们进一步形式化,而这一形式化的探究思路中存在一些需要分析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的存在并不能否定冯先生工作在总体上的价值,这一价值体现在他综合中西古今的哲学创作方向上。 关键词:冯友兰 理 气 新理学 作为中国学界长期使用的重要学术范畴,理、气远在先秦已经被用来解释事物的本源、构成、运动和条理。不过在北宋以前的各门学科中,气的地位和作用远胜过理。直到北宋中叶张载的学说体系中,气仍居于中心地位,因此他的学说被今人称为“气学”。但在和张载同时代而稍晚的程颢程颐兄弟的哲学思想中,理跃居为核心观念。在以后的中国哲学发展中,其地位和作用压倒了气。 直到近现代,理、气仍然被中国哲学家较多地使用,这典型体现在冯友兰先生在本世纪三、四十年代建构的新理学体系中。这两个范畴不仅构成新理学形上学的关键内容,而且成为冯友兰的一种哲学方法论,其影响超出新理学而一直延续到一九四九年以后他四十年的思想中。而早在二、三十年代之际写作《中国哲学史》时,他已经形成了对于理气范畴的基本理解[1]。因此可以说,冯友兰对理气范畴的思考构成了他一生哲学生涯的重要线索,反映了他对世界存有方式的长期思考。本文便想考察冯友兰新理学时期的理气研究,透过他对这对传统哲学范畴的继承和改造揭示其存有论思想及其和中国传统哲学的关系,并辩析其中的理论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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